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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计划配档表

编辑日期:2016-09-14 作者/编辑: 阅读次数: 733 次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计划配档表 
项目序号完成时间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工作要求
基础数据采集14月1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修改上报工作主办高校包括学校基础信息、人员信息、教学计划等,如有新增或变更,请提交新信息。部分修改信息须经教育厅审批后方能生效,
24月1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修改上报工作教学点包括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等,如有新增或变更,请提交新信息。部分修改信息须经主办院校或教育局审批后方能生效,
34月30日前完成在校生信息上传主办高校主办高校上传当前所有在校生信息。
45月10日前指定教学计划主办高校给所有班级指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学期差和考试学期差
55月20前上传成人高等教育所有班级面授课程安排信息,上报考试时间教学点教学点上传当前所有班级6月至11月考试时间安排、面授课程安排信息。
610月1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修改上报工作主办高校包括学校基础信息、人员信息、教学计划等,如有新增或变更,请提交新信息。部分修改信息须经教育厅审批后方能生效,
710月1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修改上报工作教学点包括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等,如有新增或变更,请提交新信息。部分修改信息须经主办院校或教育局审批后方能生效,
810月31日前完成在校生信息上传主办高校主办高校上传当前所有在校生信息。
911月5日前指定教学计划主办高校给所有班级指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学期差和考试学期差
1011月10日前上传成人高等教育所有班级面授课程安排信息,上报考试时间教学点教学点上传当前所有班级12月至次年5月考试安排、面授课程安排信息。
教学点年检14月下旬公告上一年度函授站、学习中心年检结果教育厅在教育厅网站发文公布
211月15日教学点提交年检报告教学点函授站、学习中心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自评,并于11月15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向主办高校提交自评报告及函授站、学习中心年检表;上报面授、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详细安排于期末考试前两周上报。
311月30日前主办高校审核本校教学点年检报告,做出结论后提交给市教育局。主办高校主办高校、试点高校按照年检工作要求,对本校函授站、学习中心进行年度检查,并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将年检结果于11月30日前提交给市教育局。
412月31日前市教育局年检,并将结果提交给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按照年检工作要求,组织专门人员,于2013年12月25日前对本市函授站、学习中心进行年度检查,并逐一作出等次评定,撰写年检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考试管理16月上旬制定期末考试巡考安排教育厅主办高校派专人到考试现场,协助巡考人员完成考试检查工作。
212月上旬制定期末考试巡考安排教育厅主办高校派专人到考试现场,协助巡考人员完成考试检查工作。
新增教学点13月1日至31日申报新增函授站、学习中心主办高校、教学点主办高校、学习中心共同准备材料,由主办高校通过平台上报。分别按申报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不同要求,准备相应资料,资料可以是影印的图片格式,也可以是WORD文本格式,最后打包压缩上传;纸质文件只需要将主办高校给教育厅的申请函和依托建设单位的申办报告分别上报给教育厅和有关教育局。
24月上旬新增函授站、学习中心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考察,最后将结论通过平台提交。
34月中旬新增函授站、学习中心审核备案教育厅对市教育局审核结果进行复查,组织专家现场论证。
44月下旬公告新增函授站、学习中心备案结果教育厅在教育厅网站发文公布
新增专业13月上旬省属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审批教育厅新增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必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同层次已开设的相同或近似专业,一般一次报送不超过6个专业。
212月1日至31日省属成人高校上报新专业省属高校